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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 2013年的时候因房屋拆迁与村委签订了两清的协议,

2013年的时候因房屋拆迁与村委签订了两清的协议,现在交房时说乡里根据物价局规定重新评估房屋价格,让我们补交五万块钱,村里说让我们交上,给我们打欠条。这样重新评估可以吗,如果打欠条的话需要什么才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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