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产网 > 乌鲁木齐房产问答 > 乌鲁木齐其他 > 乌鲁木齐土地 > 家住新疆乌鲁木齐 20年前我父母把我们的宅基地房子卖给外地人了。但没过户。现在面临拆迁

家住新疆乌鲁木齐 20年前我父母把我们的宅基地房子卖给外地人了。但没过户。现在面临拆迁

20年前我父母把我们的宅基地房子卖给外地人了。但没过户。现在面临拆迁。父亲已去世。我和母亲能得到补偿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a****1 热心网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欢迎详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