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房产纠纷

情况比较复杂,我父亲离异后和一个女人同居,并在哈市购得住房一套。房子是女方的名字,贷款人也是女方(先交了首付,后用此房向银行贷款),但贷款由两人共同偿还,且没有签任何协议,两人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两人感情破裂,并无力偿还贷款,决定卖房。女方承诺所卖房产,还清银行贷款后,余额一人一半,请问这种承诺(两人私下草拟的合同)有法律效用么?房产拍卖后如果女方拒不认账,可以用这份合同起诉女方吗?

全部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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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忠雨 经纪人

    是可以的,双方签订日起就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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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9 热心网友

    最好把事实情况如出资等说明白,否则容易产生纠纷 你好!双方自愿签订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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