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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房产纠纷-各位 ,您好! 我家在北京,原有公租房A,居

各位 ,您好! 我家在北京,原有公租房A,居住在公租房下的户口人有:爷爷,奶奶,我父亲,母亲和我。 1996年我爷爷去世,大概2000年左右,我奶奶在我姑姑的协助下,用自己的工龄把房A买了下来。当时我姑姑只电话询问了我父亲的意见,并且特意嘱告我父亲不要告诉我母亲他们买房一事,之后姑姑刻了我父亲母亲的姓名章,以奶奶名义买了房子。 以前我和我母亲也有所怀疑房A是否被买了,直至近期,房A面临拆迁,我们从姑姑口中确认这套房子早就没有了我们的份儿(房子产权是奶奶的了)。 现在我想咨询,1. 我母亲能否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毕竟房子被买时,他们没有问询过我母亲的意见)2. 公租房买卖合同,只需要盖姓名章就可以吗?我母亲没有姓名章,之前所有合同均手写签字。 3. 主张的话,我们胜算有多少? 提前感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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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5 热心网友

    您好,协商不成搜集证据起诉解决,建议及时委托 处理 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诉讼处理,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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