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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朋友在外工作已经积攒了一笔钱,想买套房,问下长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具体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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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女满13周岁、男满15周岁以上的异性(指父女、母子、姐弟、兄妹)同住一个房间的,其人均住房面积可放宽至12平方米。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已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买卖或其他产权转移行为。对2.3项规定条件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由市房委办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调整,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以公房标准租金租住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逾期不退的,按原价退回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以上是对长春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回答。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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