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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遇政策限购,买方以无资格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遇政策限购,买方以无资格购买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买方签订买卖合同时补充条款为:买方为亲戚代买,过户时产证过户给亲戚。 但并未注明亲戚身份信息,请问该合同遇到政府限购后买方要求无偿解除合同是否合理?买方若解除合同是否违约?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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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诉讼处理 考虑到补充条款,买方在购买时就知道自己限购,只是现在以此为借口,拒绝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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