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2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凡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可直接凭房地产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提取泉州住房公积金转至监管账户,充当首付款。
请问,这里的首套房及首改房如何认定,我已全额购买一套商品房,无任何贷款。现计划使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再购买一套商品房,是否可以认定为首套房或首改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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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全额付款无贷款的商品房不计算在套数内,可以认定为首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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