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离婚房产纠纷

请问,婚前买的房,首付是男方出的多,且有发票,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和贷款名字都是女方的名字,婚后绝大部分也是女方还贷。但婚后现在房产证还没得。那归属权是谁的,要看房产证吗?房产证的名字应该写谁,男方可以自己写他的名字吗?如果现在离婚,房子归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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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写谁的名字都可以,如果离婚,作价平分。 因为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法院会对这个房子不予分割。 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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