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房产网 > 宜昌房产问答 > 宜昌贷款 > 宜昌融资商贷 > 公积金帐户在宜昌市。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因我于2015年2月底结婚请问我今年再次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和以前有什么区别,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公积金帐户在宜昌市。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但因我于2015年2月底结婚请问我今年再次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和以前有什么区别,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请问,我是宜都的公务员,公积金帐户在宜昌市。我已办理公积金贷款,并在每年一次性提取帐户余额还贷,最后一次提取的时间是2015年2月(当时的身份还是单身)。2016年2月我又需要提取公积金,但因我于2015年2月底结婚(在提取公积金之后完婚),请问我今年再次办理提取公积金还贷手续和以前有什么区别,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d****5 热心网友

    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宜都的公务员公积金应缴存在宜都。所以不论您在宜昌市城区办理的公积金贷款,还是在宜都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取手续都请咨询宜都公积金办事处,以便获得准确答复。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