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房产网 > 吉林房产问答 > 吉林买房 > 吉林买房风险 > 吉林长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吉林长春房产所有权归属的问题

我(已婚)有一套登记在我名下的房产,定金2%(我父母单给我自己的钱)是我出的,余款98%是我父母全款出的,请问1,是不是100%的产权归我所有2,能不能我父母给我出一份单赠予我的公证。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r****0 热心网友

    如无其他协议且产权证共有人无丈夫名字,则个人所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根据法律规定无需任何协议房产属于您个人所有,不需要赠与公证。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