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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南平住房公积金政策说:购房职工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前,可以先支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于购房首付,且支取的金额仍可纳入可贷款计算基数。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如原已提取过公积金用于首付,同时办理了商业贷款,那么这些商业贷款能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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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3 热心网友

    该项政策实施具体在3月底左右开始实施的,你已经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你的情况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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