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要买第二套房子,可不可以我是户主用我的石家庄公积金贷款购买
请问以前第一套房买的时候户主是爱人的名字,并且用的是爱人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几年前结清了。现在要买第二套房子,可不可以我是户主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购买,我俩分别是在市直、省直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全部1个回答
-
在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主贷人须为实际购房人或房屋所有权人,其配偶作为参贷人。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限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名下已有一套房,但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或第一套住房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但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小于30.6㎡的缴存职工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3年后,方可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