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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丹东婚姻纠纷-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孩子女方收留,但是孩子身

我和妻子准备离婚,孩子女方收留,但是孩子身体不好,每月都需要买药,我和她合计每月需要多少钱我们各付一半,她还不满意,又提到争夺房产,我母亲是户主,请问这种情况她有权争房产吗?我拿一半的医药费用(抚养费另算)难道不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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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热心网友

    答: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他人的财产,你母亲的房子不在分割的范围内。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答: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他人的财产,你母亲的房子不在分割的范围内。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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