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购买商品房所交的预付款,开发商可以退还给我吗?
上个月在咸宁某个房地产看房子,当时被销售忽悠交了5000元的定金。回家后,发现房子很不理想,离自己工作的地方也很不方便。现在不想买了,想退回5000元的定金。当时交付定金的时候,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和合同,开发商只开具了一张收据,收据上仅写了订购“房号和首付款5000元”字样。我想了解一下能从开发商那里退还这5000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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