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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离婚协议-已与前妻经过协商离婚,双方约定好房产归我,

已与前妻经过协商离婚,双方约定好房产归我,如果我卖出去的话,超过75万则返回给她5万,在登记前签署了协议,后到登记处办了离婚,在登记处重新签订的协议明确房产归我,没有附加其他内容,也已经办理了离婚证,房子是我们两个的名字,现我要求她去房产局配合我办理放弃产权,她不肯,要我给十万给她才愿意,要怎么办,她说虽然我们协议是双方约定好的,但是违反公平原则,是无效的,是这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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