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二手房 > 上海宝山区二手房买卖

上海宝山区二手房买卖

我在14年11月底和上家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15年3月份过户,15年8月份交房;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上家经常会以各种理由不来或者迟到,协议规定是11月20号签合约,结果一直搞到11月底才完成。我准备在1月底办理贷款事项,事先已经通知到对方,对方也表示没有问题;结果在办理当天约定时间之前发消息告知我不来了,说再想想。当时中介也在场。由于上家是经常出国,我们已经支付100多万的首付款,而且过户在3月中旬,我担心他会不会拿钱跑路,这两天打电话不接也不回。请问,我可以采取什么手段,避免很多事情的发生?由于还没有到约定的过户时间,我是否可以起诉他呢?谢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x****9 热心网友

    建议尽快过户,建议委托 代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建议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有无被查封?如有,建议及时起诉对方要求配合办理过户。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