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房产网 > 赤峰房产问答 > 赤峰其他 > 赤峰法律纠纷 > 内蒙古赤峰房产纠纷-我在2013年6月买了一个大厅当时说当年10月交

内蒙古赤峰房产纠纷-我在2013年6月买了一个大厅当时说当年10月交

我在2013年6月买了一个大厅当时说当年10月交工,总价值210万元,我当时交了110万元定金,可是交完定金之后没给我任何的合同之类的,只给了我一个收据,到了10月份,大厅因为质量原因始终不能验收合格,一直到了现在还没有交工,可是最近我去找售楼处咨询的时候发现早在2014年一月份,我所购买的大厅抵押给了第三人,当时抵押了100万元,我在2013年6月交了定金,但是因为大厅还没有交工,都没有房产证,第三人有合同,我只有收据,我应该怎么办,开发商属于一房多卖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i****6 热心网友

    你的收据写的是定金收据吗?需要了解详细情况才能帮你分析,可以来电详询。 抵押合同非买卖合同,不属于一房多卖。但不管是在你购买前抵押还是购买后抵押,开发商都构成欺诈,再加上房屋验收不合格,你可以要求撤销合同、返还房款。 起诉同时最好对开发商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将来债权的实现。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