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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各提取南宁住房公积金共同购房

我与儿子(已婚)共同在南宁市购买一套商品房,我的住房公资金是区直中心的,儿子的住房公资金是柳州市的,我们2人的住房公资金可以共同贷款支付购房款吗。如商品房100万元,我只有60万元存款,须贷款40万元,我因年长住房公资金只能贷款最多20万元,让儿子住房公资金再贷款20万元,共同付购房款,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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