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房产网 > 开封房产问答 > 开封其他 > 开封法律纠纷 > 拆迁后赔偿问题 我是河南开封人

拆迁后赔偿问题 我是河南开封人

我爷爷有3子1女,2儿子去世,2儿子妻子携儿子改嫁,我爸爸排行老四。现有1979年老房子66平,共3间屋子,其中2间是我爸爸妈妈1989年结婚时的婚房,另外一间是我爷爷奶奶住的。2005年,我爸爸妈妈出资扩建房屋89平,由于是扩建,房本还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生前已经给每个儿子两间房,我姑没有,我爸爸的就是婚房的那两间,我大伯二伯都在其他地方且房证都是他们的名字,只有我爸爸的婚房2间还是我爷爷的名字,现爷爷奶奶过世未留下任何字据。现在政府拆迁,由于是05年扩建的,所有出资证明都丢失了,但从我妈89年嫁过来至今,都一直在这里居住,我爷爷的其他子女都住在别处,我爷爷曾经也口头说过房子都是我爸妈的,但如果真的走上法庭,房屋是否全部属于我父母?我爷爷的二儿子的儿子是否有权继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继承人都有权继承,二儿子的儿子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五款规定了“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你爷爷的二儿子的儿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爸爸的份额。 !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