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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将房屋转租,不退还押金

一年期租房合同,付三押一。目前还有半年合同有效期(直接与房东签订,无中介)。 12月初口头交流元旦后有意退租(转租),房东同意(按照租房时口头约定,转租后租房时间可衔接,可退还押金)。 没想到房东很快找来了下家,看房并交纳了意向金,并表示: “房客是我找来的,风险我承担,不退还你的押金” “退租是你的违约行为” “如果你找来了房客,可以退还你的押金” 乍一想我确实理亏,看来房东深谙此道,已经不是第一次“骗”租客押金。 求助各位专家,我该怎么办?协商无果,可否走法律途径? 金钱损失事小,只是感慨现在的人怎么都掉进钱眼里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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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无法协商的,提交法院处理,由法院依法判决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如果合同约定退押金,你有权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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