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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

向你咨询个问题: 我和我爱人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是我爱人的名字。由于我是无业人员,没有住房公积金(我的档案在街道办事处),所以只有我爱人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在的问题是 1.我们买的房子我爱人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已经提取完了,我想继续提取剩余50%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2.是否需要开具无住房公积金证明,像我这种情况,档案在街道的到哪里去开这个无住房公积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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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针对您所说的情况是可以办理提取限额变更手续的,具体手续建议您爱人单位经办人直接与所属管理部联系,核实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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