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黔东南榕江县一名普通教师,2016年12月12日我从公积金里面按照70%提取了24000.00元购买黔东南榕江丰乐廉租房一套,现在家里人多,需要改善住房条件,买一套商品房,
想利用公积金搞月供,是否可以呢?目前我公积金里面已有56000多元,并且我没有欠任何一家银行贷款。 根据2016年7月6日《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审查工作的通知》中的(三)申请贷款涉及公积金提取业务要求 2、三年内因购房、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再次购房申请贷款后,不可申请办理按月(年)提取公积金还贷;三年内没有因购房、一次性结清还贷提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贷款后可申请办理按月(年)提取公积金还贷,但月(年)提取额不得超过职工月(年)住房还贷款额和公积金月(年)缴存额。 从2013年12月12日到今天,有三年多了,我是否可以搞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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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在不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的情况下,办理完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用自有资金正常连续偿还贷款本息三期(含三期)以上,可以申请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支付贷款本息业务。2、你2013年12月12日购买廉租房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已满三年,若现在购买自住住房在不提取购房款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办理按月委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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