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全款购买了一套二手房,2010年10月办的房产证,2011年提取了一次新乡市住房公积金。针对我市5月1日起开始的住房公积金新政,我是否可凭5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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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自住住房只能用购房的理由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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