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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我的房子能收回来吗

我开的是饭店,由于家庭矛盾,我无心经营(其实店的效益还不错),在今年四月的时候把店对给了别人,签订协议如下:甲方自愿将x x x x x出兑给乙方,甲方将店内所有厨房及饭店用具包括现有备料归乙方所有,出兑金额x x x ,出兑年限按乙方需求,明年即2011年4 月以后起,房租随行就市,乙方继续使用甲方店名(包括传授技术),以上是兑店协议,甲方是我,房子也是我的,如果到期我不想租给他,收回来自己利用,请大家帮忙看看,我会有法律方面的麻烦吗?谢谢了。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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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宗黎 经纪人

    根据协议 到期你可以收回店面 还有招牌 店内设备需要另外赎回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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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小平 经纪人

    可以提高租金,要让他自己放弃,不然你得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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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研 经纪人

    你为何不跟乙方商量再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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