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 财产继承

好! 我有一个二叔,两个姑姑,都已成家。我和父母同我爷爷奶奶住在一院,住的是三间平房,二叔和一个过房我爷爷的二奶奶住在一院,住的也是三间平房。以后,我爸爸自己借钱又盖了两间厢房。随后,我父亲患病于1987年去世,同年我和母亲就到了现在的异父家生活。当时我母亲在另嫁走的时候,基于对爷爷奶奶的孝顺,把我和母亲住的一间半平房送给了我爷爷和奶奶晚年养老用,并找来三个证人写了字据。我爸爸借钱盖的两间厢房的欠款也由现在的异父给还上了。 我父亲去世后,二奶奶和二爷爷也相继去世,随着农村土地五统一的规划,二叔和二奶奶住的三间平房归二叔所有(房本是二叔的名字)。爷爷奶奶住的三间平房的房本是爷爷的名字。 最近,爷爷身体不好,我想问问,我爷爷的这三间房子和大院我有继承权吗? 我能继承多少?我二叔说我没有权利继承,他说我妈把房子已经送给我爷爷奶奶了,这是我爷爷奶奶的房子。 麻烦您为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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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权继承 你有继承权,情况较复杂,需要界定遗产数额后才能确定继承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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