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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浙江宁波 房屋财产继承权

原先我一家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属于无房户,后来国家安置我们一起搬入新居,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我们户口是迁在一起的,平时都是我们在照顾父母,父母膝下有三个儿子,父亲已经过世,请问下如果母亲也过世了,那我们还有居住的权利么?房屋我们三个儿子是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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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可以继续居住,当时搬迁是给你们家庭安置,房屋属于家庭共有。分配的话可以立遗嘱或者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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