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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江苏南京 家庭财产分配问题

因父亲早逝,母亲在近60岁和现继父再婚,当时继父属未婚无子,母亲再婚时有五女二男共7个孩子,其中5个孩子已结婚生子,并都在外地生活,余一儿一女在身边,几年后均已结婚,生活除继父的工资外,母亲无退休金,家庭其他大件用品均有最小女儿添置,平时和睦孝顺,十几年前继父房改房因无支付能力,由小女儿支付购买并承诺归小女所有,后变更由小女儿处理,现住小女儿购买的大面积商品房中。目前,两老已近90年龄,这几年姐姐们都络络续续回到了家乡,也都60出头的年龄了,近期看到继父加工资并另有一套30平方的乡下房子等等,相继提出要分家产,请教一下,这种情况下,各自都有什么权益呢?母亲和继父结婚前已婚生子的姐姐们是否还有权来索要财产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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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属于你继父和母亲的财产由他们自己处置,子女无权过问,但有权继承。 可以要求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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