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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二手房公积金放贷之后,可以停交吗?

二手房公积金放贷之后,可以停交吗?还有转个人交是怎么规定怎么交的,一个月交多少钱?是不是每年都要递增缴费的,还有每年可以提取几次,需要什么条件? 每次提取要不要存留一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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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可以停缴。按温公积金【2015】72号文件规定: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借款人及配偶连续3个月(含)或累计6个月(含)不按管理机构规定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有权解除贷款合同,宣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提前到期,借款人应立即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上年度月缴存额低于1274元的,按1274元月缴存额继续全额缴存。其上年度月缴存额高于1274元的,按上年度月缴存额继续全额缴存。办理贷款并正常还款六期以上后,可申请偿还贷款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当期实际偿还的住房消费贷款本息总额。2015年10月19日起。申请住房消费提取时,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职工账户中应留存最少12个月的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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