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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 父亲过世已对自己财产立明遗嘱。前妻子女遗产争夺我母亲名下的房产

我出生于1994-04-20,6岁前跟着母亲独自生活。因为父母年龄差距十八岁家人不同意。我母亲2001年购买一处房子,产权登记是我母亲一人。 两年前父亲因疾病去世,前妻子女把我们母女两个告上法庭说要分遗产。我父亲去世前立下遗嘱把他名下的财产全都遗留给我和我母亲,但未将我母亲名下的那处房产写明在遗嘱内。但对方说我母亲名下的2001年的购买的那处房产也应该是我父亲的遗产,要我们支付30万元。 我母亲和父亲是2004年7月为了我的户口去登记的。现在对方以事实婚姻为由称我母亲名下的那处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查了一下婚姻条例发1994年2月1日以后起没有事实婚姻,后面有补办如果不办理视为婚姻无效,应该也登记日子为准 请各位帮帮我们解答一下到底他们有没有资格来拿这30万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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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热心网友

    我母亲名下的2001年的购买的那处房产、我母亲和父亲是2004年7月为了我的户口去登记的——所以,不是你父母的共有财产,所以也不是你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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