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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 父亲有三个女儿,去世后没立遗嘱,其中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用小纸书写过自己自动放弃财产继承权

父亲有三个女儿,去世后没立遗嘱,其中两个女儿在父亲去世后用小纸书写过自己自动放弃财产继承权,财产归我所有,以后永不再议并签字按手印,如今想把写父亲名字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更换成我的名字,请问当初书写内容是否有效,她们还有权利和我争夺财产吗?是全部归我所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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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2 热心网友

    更换名字需要他们到场明确,并当场签订放弃声明。当初的书写只能作为一个证据。 协议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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