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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辽宁本溪 房产继承

我的母亲生病已于1998年去世,当时我刚刚上小学(在我的印象里,母亲去世前,要求和父亲办理了离婚手续)。此后姥姥姥爷、大舅和小姨和我从来没有过来往。2013年4月,大舅和小姨突然找到我,想要认亲。此时,我已经完成大学学业,回到家乡,有了正式工作,开始上班。出于血缘的亲近,我同意认亲,并在认亲之后,多次看望姥姥。未曾想到,几个月后,姥姥、大舅和小姨提出需要我对房产进行签字。现在姥姥自己生活,所居住的房子是已经去世的姥爷的名字,说是想要改成姥姥的名字。据我的了解,他们告诉我的房子估值和现在市场价格相差甚远,分给我的数额也是寥寥无几。请问,我现在签字合适吗?如果我现在不同意签字,等到姥姥百年之后,按照法律程序,我可以和大舅和小姨以同样的份额继承房产吗?会不会因我没有尽到扶养义务而减少我的所得份额呢?母亲和父亲接触婚姻关系对此事有影响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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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5 热心网友

    你不签字的话,你姥姥百年后,你可以和舅舅小姨享有同样的份额。 可以和舅舅小姨享有同样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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