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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河北唐山 法律与社会良知

1996年6月叔叔因患精神病与妻子离婚,当时还没上学的独生子判给了叔叔。同年10月孩子的母亲将孩子带走,因为那时孩子小,患病的叔叔就由父母照顾着,一直到10年前也就是2006年叔叔病情加重并伴有暴力倾向,父母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找叔叔的儿子,但是已经10年没有联系了,只是了解到他已去外地读大学,茫茫人海无处寻找。2014年10月叔叔去世,失去消息的儿子都没有来寻找,探望过一次,去世的叔叔留下了一套60平米的房产,由父亲暂时居住。没想到时隔叔叔去世半年,法院突然给父亲打来电话,说叔叔的儿子一纸诉状把辛苦照顾叔叔19年的父亲,告到了法庭。我想请各位帮帮我们该怎么样守护住这套房产,我们不是想争夺他人继承权,只是不想把一套房产便宜的给这个不孝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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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c 热心网友

    子女有继承权。 尽了赡养义务的人可以此为由分遗产。 建议委托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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