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 房产继承

父亲地震后再婚生一小女儿,我是他的大女儿,继母不要我,父亲便把我扔给姥姥养育15之久,这期间父亲对我不闻不问好像我已不存在了一样。父亲名下有一房产,他想给小女儿,请问我没有继承权吗?如果在父亲立了遗嘱的情况下,我是不是不能继承呀?谢谢老师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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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遗嘱中确立继承人,你就不能继承的 你有继承权,但他有权立遗嘱,他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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