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房产网 > 沧州房产问答 > 沧州买房 > 沧州购房建议 > 沧州市97年单位解决几位员工住房,分给我一个平房小院。院中有一厨房是原来同事盖的,因为能用就没拆了重建.

沧州市97年单位解决几位员工住房,分给我一个平房小院。院中有一厨房是原来同事盖的,因为能用就没拆了重建.

97年单位解决几位员工住房,分给我一个平房小院。院中有一厨房是原来同事盖的,因为能用就没拆了重建(其他几家都拆了重建),我只是吊了房顶、铺了地砖、进行了简单整理就一直用着。现在,因要拆迁补偿,原来那位同事(已退休)提出要分享补偿款,请问有无法律依据,如果有,怎么算?谢谢!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