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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 房屋继承纠纷案一审判定1房屋由被告继承;2.被告在判决生效之

房屋继承纠纷案一审判定1房屋由被告继承;2.被告在判决生效之曰起30日向原告支付补偿款ⅩX;                     如果未按本判决1.2项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诉讼法229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审判定:维持原判。前面写的一样,采用的法律条文不同。.……应按诉讼法253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问题:我要申请执行  1.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利率是多少? 2.一审、二审判决书采用法律条文不同.哪个是正确的。我怎么办? 3.被告沒支付给我补偿款,房屋判给他继承能过户吗? 4.他住在继承房屋内,为了占有住房,发生纠纷后,他办了离婚手续,好几套房屋都给了另一方。继承的房屋是他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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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6 热心网友

    需要看下之前的判决材料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建议你带上材料约面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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