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户口逾期没迁走,押金是否能算做违约金 本人是上海宝山区
二手房买卖交易已经完成,由于上家的户口一直没迁走,所以留了1万元作为押金,约定一个日期之前迁走。现在已经逾期近2年了,上家现在说准备迁走户口,但是先要我们将1万元付给他们。 这情况我能否算作他们违约,拒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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