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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人提取西安公积金的事宜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个人提取公积金的事宜。我已婚已孕,夫妻双方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目前在租房居住;我家庭生活困难,孩子重度残疾,2013年做了手术,目前正在进行康复,需大额的康复费用。我爱人一直在带孩子,没有工作。我和孩子正在享受农村低保;我们家庭已是入不敷出。我已连续两年多在足额缴纳公积金,现在我就是想咨询一下,照我这种情况应该怎样支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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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在申请提取公积金现金前,应当在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提取业务受理网点和所需材料详见公积金中心网站新的提取细则。办理关联签约业务,须在你所持银行卡的所属大行的受委托网点。之后办理提取可跨行办理。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条件和对象为: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商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需提供资料:   (1)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一年内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3)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申请时限:提取人每年(同一公历年度)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汇缴额(月缴额×12)的三分之一,且最高不超过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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