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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问题 本人是广西南宁

夫妻结婚4年,有一个小孩,在婚前男方父母为男方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男方个人名下,婚后因为男方因为粘上了赌博,把房子拿去抵押给银行借了50万,用于换赌债,当时夫妻双方都去银行签字了,这样借款回来以后男方拿去还钱了,这个时候女方突然要求男方离婚,还和男方口头承诺只要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吧房子签给女方,这样女方答应债务由女方来承担。男方信以为真,这个时候女方到婚姻所打印了一份离婚协议,协议上面写的是双方没有共同债务,各自承担债务,当时男方因为头脑有点发热所以就签字了,但是过后女方并没有实现对男方的诺言,而且男方家里知道事情的原委后问亲戚朋友借了50万去还给了银行。这样男方的离婚协议上写给女方的房子还算吗?男方觉得好像是被欺骗了。在加上男方母亲现在患上了癌症,需要很多钱来治病,如果按照离婚协议上的来执行那么男方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想问问。男方要怎么争取自己的权益呢?被骗的房子是否可以拿回,财产需要怎么分配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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