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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6年用北京公积金贷款购买的第一套房,并于近日还清,目的是为了进行消费抵押贷款,并用贷款的金额全额付款购买第二套房。

问题是: 1、我还清了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后,我和我爱人的公积金预约提取是否会自动终止? 2、如果自动终止了,那还能用第二套房的购房发票与合同去办理公积金的提取和预约提取业务吗? 3、如果能用第二套房提取公积金,我该如何办理? 谢谢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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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8 热心网友

    你目前提取累积金额是否已到提取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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