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乡产权房屋签合同尽量补充哪些条款
购买乡产权房屋签合同尽量补充哪些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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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的说法是错误的。<br>2、该委托的效力未定。<br>理由:产权所有人明确同意这种买卖合同并签字认可(或者有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还要写清楚委托女儿女婿买卖其名下的某房产),那么委托成立,如果产权人不同意买卖,不承认女儿女婿所签的合同,在没有书面委托书的情况下,那么该委托自然就不成立啦。<br>3、如果有授权委托书,那么要把该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否则合同效力也未定。4、作为一个起码的常识想一想,如果这样就可以买卖,那么不是乱套了?随便就可以把某一亲戚的东西想怎么卖就怎么卖,那会是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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