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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遵义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实行按月自动从借款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公积金冲偿每月贷款本息,但我是在2016年1月11号首次提取了公积金余额,

当时是在市公积金中心一楼工行办理的没有签订按月对冲协议,公积金并没有冲贷。请问我该怎么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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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e 热心网友

    你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签订“按月对冲”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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