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房产网 > 淄博房产问答 > 淄博贷款 > 淄博住房公积金 > 淄博什么时候开展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淄博什么时候开展公积金按月委托提取业务

“为方便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更加便捷地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按月委托提取业务是指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活期储蓄账户淄博什么时候开展这项业务,减少职工每月跑腿!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8****0 热心网友

    目前我市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委托还贷业务是按照“先还贷,后提取”的原则,借款人及配偶正常足额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借款合同约定额度的上一季度(正常足额还款3个自然月)实际还款额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拨付至申请人个人账户详情请持身份证就近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