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房产网 > 双鸭山房产问答 > 双鸭山其他 > 双鸭山土地 > 黑龙江双鸭山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研究

黑龙江双鸭山的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问题的研究

案例简介: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合同签订时,由于A的户口还在甲集体经济组织中,所以按相关法律及政策的规定依法享有一份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但当时A丈夫已经去世,她唯一的女儿已经出嫁、户口已迁出且为农转非。也就是说当时A户人家仅有A一人。但是不久后A便搬去与女儿住但是A户口却任然保留在甲集体经济组织中,距今已有20年左右。2008年A去世,可是2009年甲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证时,没有经过核实就给A办理了二轮承包证(此时任然放在甲集体组织中,没有发放)。请问在这种情况下A的女儿是否能够继承A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暂无回答

别着急!专家正在赶来回答问题的路上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