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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商业银行办理有一笔住房装修贷款,尚未结清,现在南宁购房,能申请办理住房抵押河池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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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 热心网友

           一、本地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购房的,因办理抵押问题可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       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规定,缴存职工在缴存地以外地区购房,可按购房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互相配合,及时出具、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因此,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购房的,应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配合缴存职工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具体办理手续请向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借款人应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抵押物作抵押,并且能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购买的住房不能在河池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此,本地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购买住房的,无法以外地住房作为抵押物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购买住房的,可以用本地自有房地产作抵押在本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河池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河池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审批业务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河金管委〔2009〕1号)规定,异地购建自住住房可用本地原自有房产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物,但所用作抵押的住房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5年。缴存职工到河池辖区以外地区购房的,可以河池辖区内的自有房地产作抵押,在本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理手续请到用作抵押物的房地产所在地对应的县(市、区)管理部咨询。       三、缴存职工有其他银行负债,如果缴存职工家庭的经济收入来源充足,信用良好,具备贷款偿还能力的,不影响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你在南宁购买住房,可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积极配合你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如果你以河池辖区内其他自有产权住房作抵押,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南宁购买住房,具体办理手续请到河池都安管理部咨询。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的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欢迎你拨打河池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778-1232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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