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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账户的济宁公积金提取

咨询一个问题,我原来单位在兖州,在那边交的公积金,已交三年多,2013年下半年我换了工作,在青岛这边(只是我人来这边工作,户口没签到青岛来),这边也给我交了住房公积金,2014年1月原单位给我停交公积金,现在账户是封存状态,由于工作忙我没有将这两个账户合并,如果我合并账户,合并到青岛来没在这边买房子账户里面的钱肯定取不出来。我在济宁市区买的房子(我户口在济宁市区),商业贷款,请问,在封存状态下我可以取出住房公积金还贷款吗?如果不能,请告诉我怎么办?如果能,请告诉我需要准备什么手续?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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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封存状态下,偿还首次商业住房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借款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须在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无逾期记录,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还款本息。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的还款存折或还款银行卡、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存折或还款银行卡的流水表(盖章)、贷款还款流水表(盖章)以及包含贷款剩余余额的还款计划表(三表都需要提供12个月)、借款人身份证。贷款合同和还款卡须复印件一份。再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两份(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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