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产网 > 深圳房产问答 > 我该如何起诉分割房产?

我该如何起诉分割房产?

我父母在农村有一处房产,93年办理产权登记时直接登记在了我弟弟名下,我家就我们姐弟俩孩子,我母亲已经去世,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想分得部分房产,并把户口迁回去,派出所说必须有法院判决给我房产的判决书或调解书才能迁户口。请问我该怎么起诉?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3****4 热心网友

    父母购置、建造的房屋,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父母去世后,子女之间引起房产纠纷,进行房产诉讼时,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进行了登记。例如房屋产权虽然登记在部分子女名下,但房屋产权一直由父母亲掌管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应认定争议的房产权仍应归原购置、建造房屋的父母所有,作为父母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和原则,由全部法定继承人继承。    总之,进行这类诉讼的当事人,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未登记的一方主张产权,则应负责举证责任,举证证明登记与客观情况不符。如证明登记人仅作为产权人的代表,或证明原登记错误等。否则,打这类房产官司时,进行了登记的一方将取得合法产权。这些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的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