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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人是广东清远

2007年期间,我与他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合同书,约定4-5楼共5套房屋,每套6.4万,共计38.4万(按实际户数计)到现在没有收到房款,但房屋已经被占有,这是什么法律关系?可追究什么责任?急急急!!!

全部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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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华军 经纪人

    当时有没有签订交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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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志鸿 经纪人

    建议就没有收到房款的这个事去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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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思海 经纪人

    这可能是因为客人那边银行还没放款,这个你可以和他协商,协商不了就法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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