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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州公积金担保服务费的疑问

担保服务费是政策规定要缴纳的吗?是针对特定的贷款申请人的吗?服务费的标准是多少,北京也才千分之三呀。如果不缴纳是否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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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提保”。《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借款人向担保公司申请提供住房置业担保的,担保公司有权要求借款人以自己或者第三人合法所有的房屋向担保公司进行抵押反担保。 2013年7月、12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二届二次、三次会议研究同意,公积金管理中心借鉴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经验,引进湖南长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为全市公积金贷款提供全程担保,从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不针对特定的贷款申请人。 担保服务收费标准应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担保服务费由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支付。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担保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精神由担保公司对担保费实行一次性收取,按照我市实际,担保收费标准为贷款金额的0.4%,即贷款金额�4‰,目前处在全省最低水平。 根据要求,对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办理担保、抵押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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