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房产网 > 烟台房产问答 > 烟台其他 > 烟台法律纠纷 > 卖家不负责任,是否该赔偿买家?

卖家不负责任,是否该赔偿买家?

我在卖家买东西,这是第二次,总之就是两个字,波折。没有一次顺利。上一次的交易,勉强过去,这次货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在烟台圆通,他家不往这发,也不给转,让我去拿。路费就100元。我联系卖家留言,一次也不给我回。事情一直就没有解决,我想要求卖家赔偿货物以外的赔偿,可以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z****0 热心网友

     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如是“个体经营”的工商注册登记性质,该诚信通企业会员的名称除显示负责人姓名外,同时应标明合法登记注册的该个体工商户字号全称。  一个合法有效的工商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名称是由三部分规范组成的,即经营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字号、所属行业或主营范围及组织形式,如“杭州阿里巴巴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主要内容包括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自然人姓名)、组织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和经营范围及方式,该会员企业名称标注的是自然人的姓名,把经营者姓名当作企业名称认证或标注显示的现象依法不妥,也无法体现诚信通资格的真实合法性承诺。且该“个体经营”的诚信通类别显示的又是诚信通企业会员,如没有依法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并最终确认属于虚假经营主体,则即使通过了中德的认证,该会员使用虚假主体的网上帐号并与他人交易,收取钱款后又玩起“失踪”,应涉嫌诈骗。  如楼主了解到该会员无工商注册的情况经依法确认属实,则中德对该会员的诚信通资格认证过程明显存在严重问题,阿里巴巴对于该会员诚信通资格证的颁发也就存在管理方面的问题。对于通过诚信通资格认证的会员,既然承诺其经营主体的真实合法性,并收取了相关资格认证费用,依法就应当承担认证不实的关联责任,如明知或应知诚信通资格申请的主体资料虚假,仍通过认证并颁证,应属故意或重大过失,就不仅仅是草率认证和颁证管理上的内部问题.关联责任究竟如何,应在事实清楚及证据充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认定.  从买家主帖陈述的交易情况及卖家的网上资料初步来看,该诚信通会员有诈骗的嫌疑,至于中德的认证和阿里巴巴的颁证相与买家的损失赔偿之间有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是否有赔偿责任,目前,还不好进一步分析判断.仅有楼主在论坛的单方陈述和电话了解到的事实线索,法律事实还不清楚.仍需进一步核实确认关联事实,如主体资格及交易事实的关联证据,在此基础上再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但最终应是由该诚信通卖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买家可先找该卖家交涉主张退款,并考虑向阿里客服正式投诉该卖家,以争取客服部门反馈答复相关情况,并协助解决问题。如涉嫌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报案,并积极提供证据线索,以便公安机关考虑决定立案并依法侦查。  网上不比面对面的现实交易,可看得见摸得着对方的主体身份情况,事先应有必要的防范意识,多方面了解对方主体及信用情况。诚信通会员资格虽是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