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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9年底购的期房,当时是一次性付

我是2009年底购的期房,当时是一次性付款。2011年底交房时,开发商说实际面积比设计面积多了零点几个平方,所以就补了三百多元钱。现在契税发票所开的计税金额是房子的最终测量面积所算的金额,与购房合同的金额不一致,比购房合同多了几百元。公积金中心说我购房合同金额与契税发的计税金额不一致,不能支取我的公积金。我应如何办理才能取出我的分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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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5 热心网友

    你好,你只要提供当时的补差手续就行了,还有,只要你的支取金额没有超过你的购房金额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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